什么是好律师36:到现场去!到现场去!好律师会出现在重大刑事案件的_朗博系列_江南官网游戏app/江南电竞官方

什么是好律师36:到现场去!到现场去!好律师会出现在重大刑事案件的

2023-12-06 23:04:24 朗博系列

  在今天的“什么是好律师”系列中,我要对大家说:到现场去!到现场去!到现场去!好律师会出现在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也会出现在那些可能不是刑事但是非常疑难复杂的案件的现场。现场,它不单单是警察出现的地方,也不单单是法官出现的地方,实际上它更应该是律师出现的地方。

  到现场去和不到现场去,那个结果是完全不同的。假如说面对重大的、疑难的、复杂的案件,律师不亲自到现场,不亲自将现场的东西和自己手上的资料一一的进行比对,就有一定的概率会出现很多的问题,甚至会遗漏很多的问题。纸上的材料很难得到这校正。

  我们知道,相当多的人他都喜欢坐在办公的地方中。不吹风、不淋雨,仅只是根据手上纸质的材料去分析案件。如果案件最简单,通过和当事人的沟通,通过对于案件的分析,自然也能够获得比较好的结论。

  但一旦是重大的案件,一旦是疑难案件,一旦是复杂的案件,一旦是那些常年累月申诉还没有成功的案件,到现场去,用自己的脚去丈量那一方土地,让自己的眼睛亲自去看到案发地,往往很多疑难的东西就迎刃而解了,往往很多纷繁复杂的问题就有了头绪。

  我曾经看过一个大律师的办案手记,他说:当时当事人交给了自己很多的材料,但是他看了这些材料,总觉得有些问题想不明白。因为他所说的这个案件是一个鱼塘的承包,后来被人投毒,再后来这个鱼塘要被收回。总之,鱼塘的主人遭遇了各种的灾难。可是鱼塘主人所描述的,以及警方在现场所描述的,他总觉得有哪些地方对不上。

  于是,他就和自己的助手一起,千里迢迢的从大城市来到了一个深山之中,自己站在了鱼塘边上。将案卷中的所有的材料和鱼塘的真实的情况进行比对。最终发现了案件中没有的证据;同时,也纠正了案卷中所存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他拿着如此丰富的现场证据材料打官司,那自然而然这官司就赢了!

  我还听过一个年轻的律师,讲过一个办案的故事。他说:当事人委托了他。是一个什么案件呢?本身警方的结论是交通肇事,但是当事人(被害人)认为是故意杀人。交通肇事和故意杀人,这两者差别大了。于是,这位年轻的律师就到了办案现场。详细的将照片、视频和现场进行比对,最后他提出一个观点:过失杀人。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这样一个在现场的调查结论,不仅仅律师去了,律师还申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全部到现场去!后来他的申请被采纳,公检法都到了案件的现场。因为有了现场证据的支持,最终这个案件就被定为过失致人死亡,也就是支持了律师的观点。

  所以很多时候到现场去,那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一个好的律师,面对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和一些重大的、疑难的、复杂性的案件,他是会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来了解的。

  当他站在现场的那一刻,他就明白自己要成为一个侦察兵,自己要通过个人梳理出来的所有的政据线索,进行一一的比对、一一的核对。请放心,如果一个律师能做到如此的细致和负责任,能够出现在现场,这个案件十有八九就找到了新的办案方向;十有八九,就可能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

  当然,就算是到了现场之后,最终跟自己手上所掌握已有的证据一致,那至少也可以排除掉很多对案件可能会构成影响的可能。再说,如果说真的印证了,也能够尽可能的防止一些造假的出现,也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影响案件判断的这一些因素的出现。所以到现场去,能够说是好律师一个很重要的标准。

  我是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如果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希望咨询,请给我留言,我在这里等你!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好律师系列】视频整理)

  刘洋: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务经验比较丰富,参与办理过大量重大的涉黑涉恶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职务犯罪以及暴力犯罪等案件,其中不乏极具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如盘锦律师被警方指控涉寻衅滋事案等,办案多次得到“不批捕”、“不起诉”、“发回重审”、“减轻处罚”等良好办案效果。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2012年4月9日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核准成立。10年以来,陆续承办了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国咨所以现代管理体制及先进的法律文化渊源,汇集了大批优秀、精干的法律专业人才,其中既有全国知名的专家型律师,又有业界深具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国咨所还聘请了一大批全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等作为学术顾问,指导律师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业务。多名合伙人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高超的职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对案件办理方向的把握及案件的过程和结果的研判具有突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