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备区的布告(第23号)
依据疫情防控局势,依照分类分批的准则,经归纳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备区调整布告如下:
四、黄石街第16号网格区域免除管控,调整为防备区,其他区域管控办法坚持不变。
五、白云湖街大朗货场,大朗车站生活区以及病家周边楼宇6-1网格区(东至枝园南街,北至枝园中街一巷,西、南至水步南街的围蔽区域)为封控区,持续执行封控办理办法;6号网格除6-1网分外,其他区域调整为管控区,持续执行管控办法;大朗村其他区域免除管控,调整为防备区。
六、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持续依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执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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